市总工会推动行业签订集体合同,落实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

2022-04-20

为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疫情防控、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独特作用,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业联合会于3月—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此次行动主要是鼓励大家在春季要约行动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劳资双方需要,随时提出要约,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尚未具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开展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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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湖北襄阳商会和商会工会联合会积极响应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倡议,经过前期协商代表协商、讨论确定了行业集体合同的文本,于4月15日举行集体合同签约仪式。在集体合同签约仪式上,由商会会长及商会工联会主席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集体合同文本。该行业集体合同覆盖了商会的20家企业共计950多名职工,对商会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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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章二禧参加活动并做了讲话。章二禧同志充分肯定了汕头市湖北襄阳商会工会联合会成立半年多来工作取得的成效,并要求工联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开展行业劳资沟通协商,建立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行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以学习新修订《工会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联会的自身建设;要加强行业内企业职工的建会入会工作,推进“粤工惠”实名制工作。

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佐兴波律师就新修订的《工会法》向参加活动的企业和职工代表进行解读和辅导。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部长陈宇与现场代表就企业、工会和职工如何落实法律政策要求,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做了交流和分享。

活动当天恰逢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现场还结合今年的主题“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护航民族复兴新征程”开展相关的活动。


(供稿: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