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调解显担当 劳资纠纷“速”化解
2026-02-13
近日,市总工会派驻市劳动争议三方联调中心的调解助理,通过细致、耐心、专业的沟通协调,快速妥善化解了一宗涉及工资支付的劳动争议案件,高效协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效推动劳动争议快速化解,得到职工的充分肯定认同。
据了解,该案职工原为某餐饮门店的职工,反映餐饮门店未及时足额支付其2025年9月、10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5862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职工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市总工会派驻市劳动争议三方联调中心(设在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的工会调解助理经征得职工同意,开展劳动仲裁立案前调解工作。通过仔细分析案情后,工会调解助理联系餐饮门店负责人,了解到企业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短期内无法支付拖欠工资。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欠付工资金额无异议,针对职工要求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的诉求,工会调解助理从法律程序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机会成本等方面进行研判分析,为职工提出劳资纠纷处理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工会调解助理建议餐饮门店尽快筹措资金,通过分期支付拖欠工资的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经过工会调解助理的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先期支付部分工资款,剩余的款项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为增强调解的权威性,并确保餐饮门店切实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置换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至此,该工资争议案件得到快速、实质的化解。在调解工作上,工会调解助理还注重举一反三,把“一件事”的调处化解延伸到“一类事”的协调解决上,将该案调解方案运用到同一餐饮门店的另外两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推动相应案件的劳动仲裁立案前的调解工作。

市总工会高度重视职工权益保障,通过工会调解助理、工会律师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劳动争议三方联调等职工维权工作,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汕头工会实践。据统计,2025年,全市工会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案前调解115宗;其中,成功调解88宗、调解成功率76.52%,最快的是当天达成调解协议,依法高效妥善推进劳动争议调处化解。
(供稿: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