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职工义工协会章程
2012-09-29
汕头市职工义工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汕头市职工义工协会,英文译名为Shantou Employee volunteer association (缩写SEVA)。
第二条 本会由志愿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的在职职工、团体自愿组成,经政府核准注册登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助残扶弱,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为宗旨开展工作,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机关汕头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广东省百瑞彩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立足本市职工系统,组织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以“孤、寡、残、弱”及其它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职工、社会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宣扬义工精神,实施并推广义务工作。通过各项社会服务,弘扬社会正气,带动“自立、自强、奉献、互助”的社会风尚。
(三)开展义务社会工作理论调研、推广,积极反映职工呼声、愿望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义务工作者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义工整体素质。
(五)开展与其他义工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团体和在我市范围内工作、学习、生活的职工,承认本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本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从事义工服务;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自愿奉献个人的精神、才能和时间,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解难解困、促进社会进步提供服务。
(五) 符合从事的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者服务资格。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会员须经入会培训并通过三个月的实习考察期。
(三)经审查核合格,发给义工服务证件及标志。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自身有实际困难时优先得到本会提供的义工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及相关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借钱借物,不得私自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或者向服务对象提出任何违背义务工作原则的要求;
(四)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五)宣传本会的宗旨,维护本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
(六)不得以本会义工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七)按规定交纳会费。特殊情况者经审核后可申请减免;
(八)团体会员应每年向本会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团体会员中的个人与个人会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本会统一制发义工证。会员进行义工服务须佩戴本会制发的义工证。退会时,经备案即予注销并收回义工证,会员退会时其义工证均公示作废。
第十四条 本会推行工作时间登记制度。会员参与义工服务需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登记。本会每年根据会员进行义务服务的时间、表现、成效情况进行年度核查、评优。
第十五条 会员向本会提出活动的建议与策划,经本会会长批准及授权后,可用本会的名义组织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本会名义进行私利性活动或宗教活动,不得私自以本会义工身份接受媒体采访。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配合完成工作交接。如果1年内不缴纳会费或者参加本会活动不足35小时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 百瑞彩票概况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汕头职工义工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经理事会表决,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执行。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工作;
(四)做出会员评优或取消资格的决议;
(五)决定本会的百瑞彩票概况和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研究和决定本会年度活动规划等重大事务;
(八)行使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九)聘请本会名誉会长、名誉理事、顾问。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工作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工作能力、亲和力强,为人正派,能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对待事物,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安排各理事的具体工作;
(二)组织和督促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工作落实;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查和批准申请入会新会员;
(五)规划本会发展思路及方向并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经会长授权,可以行使会长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协助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讨论决定。
(四)拟制各项具体活动方案;
(五)审查和办理入会会员有关手续;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的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会徽与会旗
第四十四条 本会会徽是由中文“职工”的抽象图形组成的圆型图案。
会旗上下端为蓝色,中间为白色,以中文“职工”的抽象图形组成的圆型图案为主图案,配以“汕头市职工义工协会”和“Shantou Employee volunteer association”字样。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2年9月27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汕头市职工义工协会,英文译名为Shantou Employee volunteer association (缩写SEVA)。
第二条 本会由志愿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的在职职工、团体自愿组成,经政府核准注册登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助残扶弱,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为宗旨开展工作,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机关汕头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广东省百瑞彩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立足本市职工系统,组织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以“孤、寡、残、弱”及其它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职工、社会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宣扬义工精神,实施并推广义务工作。通过各项社会服务,弘扬社会正气,带动“自立、自强、奉献、互助”的社会风尚。
(三)开展义务社会工作理论调研、推广,积极反映职工呼声、愿望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义务工作者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义工整体素质。
(五)开展与其他义工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团体和在我市范围内工作、学习、生活的职工,承认本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本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从事义工服务;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自愿奉献个人的精神、才能和时间,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解难解困、促进社会进步提供服务。
(五) 符合从事的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者服务资格。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会员须经入会培训并通过三个月的实习考察期。
(三)经审查核合格,发给义工服务证件及标志。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自身有实际困难时优先得到本会提供的义工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及相关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借钱借物,不得私自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或者向服务对象提出任何违背义务工作原则的要求;
(四)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五)宣传本会的宗旨,维护本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
(六)不得以本会义工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七)按规定交纳会费。特殊情况者经审核后可申请减免;
(八)团体会员应每年向本会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团体会员中的个人与个人会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本会统一制发义工证。会员进行义工服务须佩戴本会制发的义工证。退会时,经备案即予注销并收回义工证,会员退会时其义工证均公示作废。
第十四条 本会推行工作时间登记制度。会员参与义工服务需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登记。本会每年根据会员进行义务服务的时间、表现、成效情况进行年度核查、评优。
第十五条 会员向本会提出活动的建议与策划,经本会会长批准及授权后,可用本会的名义组织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本会名义进行私利性活动或宗教活动,不得私自以本会义工身份接受媒体采访。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配合完成工作交接。如果1年内不缴纳会费或者参加本会活动不足35小时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 百瑞彩票概况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汕头职工义工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经理事会表决,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执行。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工作;
(四)做出会员评优或取消资格的决议;
(五)决定本会的百瑞彩票概况和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研究和决定本会年度活动规划等重大事务;
(八)行使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九)聘请本会名誉会长、名誉理事、顾问。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工作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工作能力、亲和力强,为人正派,能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对待事物,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安排各理事的具体工作;
(二)组织和督促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工作落实;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查和批准申请入会新会员;
(五)规划本会发展思路及方向并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经会长授权,可以行使会长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协助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讨论决定。
(四)拟制各项具体活动方案;
(五)审查和办理入会会员有关手续;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的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会徽与会旗
第四十四条 本会会徽是由中文“职工”的抽象图形组成的圆型图案。
会旗上下端为蓝色,中间为白色,以中文“职工”的抽象图形组成的圆型图案为主图案,配以“汕头市职工义工协会”和“Shantou Employee volunteer association”字样。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2年9月27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