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汕头市出席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7-05
各区(县)总工会,保税区、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委:
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14年11月在广州召开。根据省总的部署,现将我市出席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代表名额
汕头市参加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2名,按多于代表名额10%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共有35名。(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表详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作出成绩;
3、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
4、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5、中国工会会员。
三、代表组成
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应有各级工会工作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工人和农民工代表,企事业以及教科文卫体等方面的知识分子代表,机关工作人员、有关方面的知名人士和归国华侨代表。
省总下达我市代表名额中,工会工作者18名,先进模范人物3名,女代表10名,非公有制企业代表4名,农民工1名,55岁以下代表24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3名,归侨1名。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区(县)总工会,保税区、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委要根据市总下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制订具体分配方案。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征求同级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会员群众意见后提出。
市总将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汇总报省总工会平衡同意后,召开市总全委扩大会议(全体委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实行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请各区(县)总工会,保税区、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委于7月23日前将代表名册(附件2)、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报市总组织部,并发电子版到邮箱8279704@163.com。有关表格在汕头市工会网(http://www.e5mhe.com)的“最新公告”中下载。
附:
附件1:汕头市出席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xls
附件3: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doc
附件4: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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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4日